維安搗「彈」? 馬身邊有人掉彈 有人偷彈
維安搗「彈」? 馬身邊有人掉彈 有人偷彈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50204020x132010071200595,00.html
印象中,統總維安是咱們憲兵特勤隊負責的......
這樣會不會"混"的太兇啦.....:L:L
再來,那位"偷""槍榴彈"的兵也真的很"天兵"!! 為了報復休假"不正常"!!搞到自己三年軍法徒刑....難道他不知這種"報復"行為代價很大嗎??:funk:
有時真的蠻難去理解現在年輕人的想法是什麼吔??
[ 本帖最後由 cchen3084 於 2010-7-12 15:36 編輯 ]
回覆 哨長 cchen3084 的帖子
報告學長:總統身邊是國安局特勤中心負責,成員來自三軍,也有警官。
特勤隊是不負責總統貼身警衛的,除非是因為任務需要,做外圍的支援為主。
有些年輕人的想法真得很天,為了休假?為了看主官不爽?
讓自己背條前科,又關那麼多年,那裡值得啊....。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10-7-12 15:3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學長:
總統身邊是國安局特勤中心負責,成員來自三軍,也有警官。
特勤隊是不負責總統貼身警衛的,除非是因為任務需要,做外圍的支援為主。
有些年輕人的想法真得很天,為了休假?為了看主官不爽?
讓自己背 ...
謝謝執行長更正.!!:gud:那這篇就不能算憲兵新聞發佈區了....煩請執行長轉至合適的討論區.謝謝!!:)ya: 諸位學長總記得槍櫃和彈櫃的上面都會貼著「盜賣械彈、判處死刑」的警語吧。
就是因為偷竊軍品的罰則過輕,根本不當一回事。若是和以前一樣,偷竊械彈基本上可以判個七∼八年,盜賣械彈判死刑。那械彈管理會更嚴格、而且官兵決不敢玩法,或是因為想要「報復、整人」就搞這種飛機。
還有,遺失槍械彈藥真的是「可大可小」,若是趁早尋回,大概就是一些簡易的懲處,若是真的遺失,大概也逃不過牢獄之災了。 如果新聞內容屬實,那麼 ......
原來總統隨滬的彈匣只有裝填 6 顆子彈呦(不會是轉輪手槍吧 !? )!?
...... 那天應該沒有在總統旁邊開槍吧 !?
一般手槍攜帶的彈匣是 2 + 1(備用兩個和手槍一個)!
那麼全部才 18 發子彈!!!
如果遇到狀況,第一時間的"反應射擊"(掩護目標撤離),
可能就打掉一排彈匣的子彈了!
其他剩下 12 發子彈的情況,根本不足夠繼續進行戰鬥了!
一般長短槍械的戰鬥射擊是對一個目標迅速射擊 2 發子彈!
這種射擊方式就是所謂的「Double Tap」!
所以,12 發子彈也只能夠射擊 6 個目標或射擊 6 次!
這樣子真的沒有辦法支持多少攻擊強度啦!
當然,或許"特勤中心"保護總統的人海戰術也是一種方法啦!
只是,還是建議應該將隨滬 2 + 1 的彈匣子彈全部裝滿!
被偷的 3 顆"特大號的槍榴彈"是要做什麼 !?
"市場"槍榴彈非常稀少!相對的,買家更少!
難道自己找人車一支"土砲"發射嗎?哇哩咧!
要偷也偷一些 5.56 X 45 子彈才對嘛!
[ 本帖最後由 小智 於 2010-7-12 19:54 編輯 ] 報告小智學長,今天看聯合報,報上說的是克拉克
不過六發..........還真的有點少,真正遇到狀況夠用嗎? 早上看報紙 說的是陸軍關指部官兵發生的狀況...
認同執行長學長所言 現在義務役當兵了不起10,11個月 無法忍受什麼樣的大不爽呢?
讓自己背負這樣的罪名 到時候坐牢的時間 還比役期久多了勒...:drl: 報告學長:
其實有時候真的覺得一些人的想法很天真,
因為此案件被判法事小,若因此事丟了性命那就後悔莫及了!
在小弟服役期間,曾發生過有某機場營憲兵弟兄,
因為假的問題,而用領帶結束了自己的性命..
聽了很震驚也感到非常惋惜...
偷彈 = 笨蛋
看到今天報紙上的報導差點吐血,怎會有人因休假不正常就想要偷彈報復該單位,這簡直是拿自己在開玩笑一點都沒考慮到後果,休假不正常這哪有算什麼又不是只有你一個人休假不正常大家都有休假不正常的時候啊,就因為休假不正常就搞出這樣的事情想必該仁兄退伍後必不會有一番作為吧? 原帖由 sharka 於 2010-7-12 21:07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報告小智學長,今天看聯合報,報上說的是克拉克
不過六發..........還真的有點少,真正遇到狀況夠用嗎?
特勤中心的隨扈
基本上身上是佩帶G26
每個彈匣最大容量是12發子彈...
彈匣除了槍上那一個以外
應該還會再帶兩個
至於那個彈匣為何只有裝六發
個人覺得是太少到不太可能
因此
大膽假設
官方虎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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