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okeyLT 發表於 2010-3-31 04:54:21

戰情通報

小弟認為這事件當然是虛構的.除非該憲兵排長膽小到事後都不做戰情通報.

就我在205指揮部時 (民國86年), 所有軍紀保防及安全通報, 其內容每次都是過去五年內的事件報告, 其情節包括大至攜械逃亡, 靶場傷亡, 民間糾紛, 嚴重軍紀問題, 小到逾假不歸或械彈管制不良等, 當令人相信內部通報應該不會有所隱瞞.

而類似此等大事, 若屬事實, 安全通報絕對不會漏過.而我在當時一年之內完全沒在任何內部通報上看過這等消息, 因此胡說八道的可能比較大.

假設真有此事發生, 正確的處置當然是採取拖延和通報的方式, 軍官出面採拖字訣, 一面遣人快速通報上級單位, 或是當時受武力脅迫, 事後採取正常通報和軍法處分.完全不可能像該員陳述的, 坦克開過去把人要走而沒有後續反應.本情節乃觸犯軍刑法十六條叛亂罪 (憲兵代表軍法, 軍法代表國家); 二十一條煽惑暴動罪; 第二十二條未遂亦罰之; 另34, 36, 48~52, 66~72, 76, 93~96, 109, 119, 120條, 可說都有解釋空間, 罄竹難書.

該憲兵排長若知情未通報, 亦觸犯軍刑法53條, 無故不通報軍情罪... 我想, 他要真的那麼膽小, 應該不敢不通報吧.因此這簡直就是吹牛不打草稿.

cinematsao 發表於 2010-3-31 08:24:28

這實在是不太可能
如果時間倒退個50年
或許還有一點點機會

就算那個連長真的敢這樣搞
我也相信那憲兵排長事後一定會依規定通報
再去把那連長逮捕歸案....
好漢不吃眼前虧是有可能
事後再處裡也是OK的

我相信如果真有此事
那連長應該已經被依軍法槍斃了....

s4259374 發表於 2010-3-31 08:29:56

原帖由 痴人 於 2010-3-30 10:20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這是一位84年,在金門碧山連服役弟兄的回憶文
內容與金東憲兵排有關
弟兄們來讚歎這位智慧的憲兵排長

如果有當年在現場服役的忠貞弟兄
或曾處理此事件的學長
歡迎來玩歷史拼圖
讓事件真相更完整~~

原文: ...

也許要請發文的朱車學長來說明囉!!
朱車也是我戰車701群的學長,我入伍時已經事過境遷,沒有耳聞!
以前直屬防衛部時,戰車群與憲二連為平行單位,通常都相敬如賓。
改隸284師後就變下屬單位,連師部憲兵排也都會刁難.....
過渡時期的學長恐怕會有些不太平衡!?
**** Hidden Message *****

痴人 發表於 2010-3-31 09:12:54

回覆 13哨 s4259374 的帖子

此案發生時,朱車在幹訓班,所以事件始末也是聽學長講的(原文有註明)
一個洒醉的人,如果酒品不佳,當下他自己作了什麼事,大概也茫酥......:0118:
部隊文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真要追究起來,大概連金防部司令官,都要告老還鄉。
退伍老芋頭們,此案當茶餘飯後的主題,聊聊就好咩~~:titter:

oucling 發表於 2010-3-31 09:13:38

文中所敘述該連長的行為,真是嚴重敗壞軍紀;很多連長都會挺老兵是沒錯;看完文後,就覺得「吹很大」!

liaobrush 發表於 2010-3-31 11:53:00

這種事好像是杜撰文吧,跟我同時期在外島的裝甲兵的同事,也從未發生此種誇張的事吧!!

kabes2209 發表於 2010-3-31 15:01:56

有此事但是被誇大到太離譜了....
喝醉酒絡人去討人是有...戰車情節是浮誇!
我相信連同朱車長等各位資深學長都是有大智慧的.!
就當故事看看就好吧!

紀川 發表於 2010-3-31 17:02:53

我也覺得不太可能...太誇張了~
一位受過專業訓練的正期裝甲軍官哪有可能幹出這種丟官要命的事
一位受過專業訓練的憲兵軍官哪有可能幹出這種丟官褥命的事
假若我是故事裡憲兵隊主官,我不會那麼輕易放"侵門踏戶"的暴徒離開
若真是這樣...仲裁者就給有權勢的山大王來當,就不須要國法更不須要憲兵了啦!

燕尾服蒙面俠 發表於 2010-3-31 23:08:36

原帖由 s4259374 於 2010-3-31 08:2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也許要請發文的朱車學長來說明囉!!
朱車也是我戰車701群的學長,我入伍時已經事過境遷,沒有耳聞!
以前直屬防衛部時,戰車群與憲二連為平行單位,通常都相敬如賓。
改隸284師後就變下屬單位,連師部憲兵排也 ...


看到學長的發言,所以我就把我親眼所見的類似事情在此說一下,因為也16~17年應該沒什麼機密了~
小弟剛下部隊時,連上是桃園憲兵隊的隨隊連,桃園除了軍事單位多之外,還是一句話"多到跟滿天飛舞的蒼蠅一樣"
桃園憲兵隊的轄區包含到龍岡六軍團'林口的2*9師'靠近大溪的空軍防砲司令部'中正理工學院'鶯歌的汽基處'湖口的裝甲旅.....等,不過因時間與路程關係,大都以副供站與汽基處與林口的2*9師為違紀來源

自從我下部隊時,連上的柴油都不需由營部撥補,一向是自給自足。
來源~陸軍或空軍的違紀單位自己將柴油送來,甚至在下莒園整訓時,還能把多餘的柴油撥給本營其他連使用~

不撥油,違紀記到連長被調職,看油撥不撥~

中華俠士 發表於 2010-4-1 01:00:04

原帖由 燕尾服蒙面俠 於 2010-3-31 23:0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學長的發言,所以我就把我親眼所見的類似事情在此說一下,因為也16~17年應該沒什麼機密了~
小弟剛下部隊時,連上是桃園憲兵隊的隨隊連,桃園除了軍事單位多之外,還是一句話"多到跟滿天飛舞的蒼蠅一樣"
... 我也有碰到類似的情況,不過不是友軍直接送油過來,而是另外的方式.
就是當年軍車加油都是領油票,然後帶著油票去特定的軍事加油站加油,這油票有不同面額,有的是2公升,有的是3公升,有的5公升......等,你拿的是幾公升的油票就加幾公升的油,但是,我從來都是只有多加,不會少.我想他們大概也是怕憲兵去加油站前攔違紀吧,所以就先打好關係,因此只要是憲兵去加油,實際加入的油絕對是比油票上的還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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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絡戰車到憲兵隊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