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168
發表於 2010-1-27 15:23:08
原帖由 CPP 於 2010-1-27 09:51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誠如學長所講的.
當年大家聽說警總要裁撤時
許多軍官就想轉任到警察單位.
有些人留下來繼續在海巡署服務
這些人還是繼續做治安維護的工作
有時在新聞報導看到有些當年的年輕軍官
現在也變成 老灰阿.
感覺 ...
警總裁撤時~為了安置這些警總軍官轉任警察而成立了~~博愛專案~~
為了銓敘的問題當時也弄了好久才搞定但他們當時一樣是要參加特考~
而這些軍官到了警政機關後因為軍轉警後職等比那些警校出身的還高~~
所以讓一些警官也是很大的不爽~~讓大家視~博愛~的人為外人~~像警總這些軍官
轉的成就算是可以偷笑了~~而已說來說去也只有軍官有機會啦~~士官呢~~沒有啦~~
慢慢想啦~~要吃蒼蠅自己抓~~~
海巡署就好玩了~~當年成立把馬明潭讓出給他們~〈我在的時候四單位〉原226師~陸軍儀隊~裝憲營~特車連~
後來好像又加了兵器連〈因為小我拆掉〉~~其他我就不知~~海巡署成員來自原警總及原警署的保七總隊還有
當年憲兵好幾個營轉過去的~~裡面也是人事亂阿~~惡鬥亂桶一堆~~原警原警總相互對桶看誰狠~~原警到那裡就相形的弱勢啦~
因為軍多於警~~同等於那~博愛~一樣~~~
[ 本帖最後由 andy-168 於 2010-1-27 15:26 編輯 ]
abb431128
發表於 2010-1-27 22:13:31
說到輔導會的功能,似乎只是軍官有效,士官吃自己----------退伍了還受歧視
我常士同學跟學弟,是有人透過輔導會,進入機關或學校擔任技工或工友,但現在輔導會已無安排此類功能
一位常士班同學大學畢業後,以大學學歷,考上74年退除役轉業特考財稅科乙等〈相當高考〉。在錄取訓練名額中,財訓班結訓後,總成績在第2名
他的輔導員說:第1名到第5名,分發北市國稅局,第6名到第10名,分發高市國稅局。你〈我同學〉是士官,雖然是第2名,只能到其他機關,後來分到台北市稅捐處----------當時只有北高2市有國稅局
我是考70年丙等財稅,常士班是高中畢業,只能考丙等〈相當普考〉我無話說,也未透過輔導會分發及訓練。憑著考試院及格證書,就直接到北市國稅局服務----老天爺保佑吧
20幾年間,換了5個公務機關,也提升職等,98年12月03日告一段落----平安退休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10-1-27 23:4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