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jen 發表於 2009-11-13 08:45:24

憲兵博版面 <官邸警衛大隊中士酒駕撞27輛車>

親愛的憲兵弟兄又來博版面了.壞事傳千里
各位學長們請看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13/78/1uvg2.html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9-11-13 09:45:12

幹得好,好不容易有個機場憲兵嚴守軍紀的新聞,為憲兵博點正面的版面,又來一個破壞憲兵軍譽的「憲兵」啊。

雖說媒體發達,和我們以前服役的年代不一樣。但做好本份,有那麼難嗎?一天到晚講甚麼嚴考核、嚴淘汰,怎麼還是這個德性?
軍法教育和離營宣教都沒做嗎?營外酒駕雖然是個人行為,但平常的教育做得好,這類的負面新聞就會少很多。
還是....,現在的狀況,已經是少很多了:drl:

小猴學長,您真內行,上次才說三個月內還會有負面新聞。果然真的不到三個月,該不是您平常在行天宮地下道擺攤的吧:titter:
不是我們身為後憲要嫌棄這些現役的學弟,但拜託請來點會的好嗎?該拿出來的,還是要拿出來嘛。

簡憲進 發表於 2009-11-13 10:46:38

憲兵司令部昨日表示,經查黃耀霆是在休假離營後與朋友聚餐飲酒,遇到臨檢時因緊張而擦撞路邊車輛,目前已經移送法辦,經人評會決議記兩大過並要求退伍。

一失足成千古恨!
原本是前途一片光明,現在變成一片黯淡,可惜啊!:smk: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9-11-13 10:50:17

回覆 3哨 簡憲進 的帖子

報告學長:
這個遇臨檢緊張擦撞,也還真緊張咧:xd:
若照蘋果日報今日頭條所報,連續擦撞二十餘台機車,最後撞到休旅車才停下來,這肯定是非常緊張。
而對照司令部的新聞稿,就可以感覺得到,又是一個大事化小的粉飾說法。
負責總統官邸內衛區警衛的憲兵司令部警衛大隊,前身是國防部警衛大隊,再更早是老蔣的總統府警衛總隊。以前是非憲兵管制的,只是掛憲兵兵科。

evan3833 發表於 2009-11-13 11:14:25

以前我們當憲兵是很被警察尊重的
只要臨檢報出憲兵兩字警察馬上放行
我們休假經過石門水庫收費站也免錢
因為他知道你是憲兵!

不是我們比較橫蠻
而是我們比較自愛
以前警察習慣尊稱我們為學長
現在憲兵岀包進出警局已不再是新聞
如今憲兵卻還跑給警察追?
丟臉
沒有格!

mp221099 發表於 2009-11-13 11:21:44

官邸警衛大隊中士酒駕撞27輛車

http://img.sina.com.hk/news/14/2009/1113/1258072322_U7j3cz.jpg
交通事故現場示意圖 來源:台灣《蘋果日報》

[新聞來源] 中國台灣網11月13日

負責馬英九(相關)官邸“中興寓所”安全維護的一名台軍中士,昨凌晨酒駕載著辣妹在台北市東區逆向行駛,警車發現准備攔捕,酒醉士兵企圖逃逸,竟在窄巷內加速亂竄,數度差點撞到路人,他一連鏟倒路邊26輛摩托車、再逆向撞上一輛BMW X5休旅車才落網,所幸整個瘋狂行徑未釀成傷亡。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王鬱琦昨表示,辦公室第一時間接獲訊息,該員是休假期間酒駕肇事,違法違紀,行為明顯缺失,相關單位會進行檢討、處分。台軍方強調,此事影響台軍軍譽,也影響該員軍旅生涯,已決定記兩大過、勒令退伍,並作為宣教案例,持續對台軍官兵倡導“絕不酒後駕車”。


肇事者擔任一般警衛工作

台軍多名高階官員聞訊皆搖頭嘆息,一名將領更破口大罵:“軍人酒駕就是兩大過汰除,但還是有這種不怕死的!”也有官員痛斥:“我們該做的都做了,但事情還是發生,難道要把他們都綁在營區內或家里,才不會發生違法犯紀?”

台軍方指出,酒駕肇事的黃耀霆(21歲)是警衛大隊中士,入營服務才兩年多,駐防在中興寓所後方中興營區,負責中興寓所外巡邏任務,並接受台安全主管部門特勤中心勤務派遣,擔任一般警衛工作。他前天上午8時休假,收假時間是明天上午8時,部隊長官前晚還與黃家人聯系,希望共同約束其休假期間行為。

逃10分鐘險撞路人

昨天凌晨3時許,台北市大安分局警備隊兩名警員駕巡邏車在台北忠孝東路巷弄執勤時,發現黃耀霆駕駛一輛黑色轎車,載著一名年輕辣妹頻頻逆向行駛,警車隨即開啟警笛准備攔停。黃耀霆見狀卻加速逃逸,警方立刻呼叫在線警網支持,稍後共有兩輛巡邏車、兩輛警用摩托車加入圍捕。

黃耀霆駕車在巷弄內瘋狂逃竄了10分鐘,過程中還差點撞到路人,他開到忠孝東路4段147巷時,連續撞倒路旁的26輛摩托車,行駛到忠孝東路4段時直接左轉逆向,迎頭撞上一輛停在路旁的BMW X5休旅車,一聲巨響後,黃耀霆的轎車水箱當場破損冒煙動彈不得。

參與圍捕的警員心有余悸說:“還好沒有衝進店面,否則後果不堪設想。”警方知道他是台軍人身分後通知軍方到場,將黃耀霆帶回制作筆錄,其酒測值達0.55毫克(標准值0.25),經報請檢察官裁示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黃耀霆被捕時供稱,事發前與朋友在KTV唱歌,“只喝了幾瓶啤酒,因為害怕警察才會逃跑!”他除面臨刑責,還須負擔賠償費用。

“立委”痛斥台軍軍紀不彰

國民黨“立委”張顯耀質疑,過去負責馬英九辦公室、官邸的台官兵都是經過特別挑選,要求紀律也更嚴格,現在卻接二連三出狀況,顯示整個管理紀律出問題,未來應更嚴格挑選人選並強化紀律。(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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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軍人酒駕的事件不斷.
這跟個人習慣有關.
只是,好死不死又是發生的維護官邸安全的憲兵.
加強教育喝酒不開車的法治觀念.

比如,用成本的角度分析讓士官兵知道.
出了事要付出什麼"代價"?
要花多少時間及精神,更可能是自己本身的自由(被判刑).
以你酒駕出事會發生的金錢.刑期為主題, 大家才能比較警惕.

jack0527 發表於 2009-11-13 12:13:43

:crw: 憲兵單位的黑點有被記上了1點了.哀~好不容易名譽有一點提升了卻又被這一顆老鼠屎給破壞了憲兵的名譽.:gun: 酒駕一旦發生事故.危害了自己.也危害了其他無辜的人.若搞出人命來.這個家庭可能也要亂了 無所支柱可以依靠.害人又害己 何必這樣.明知道喝酒 幹嘛還要騎車(開車).碰到警察臨檢 要在那邊飆車閃躲. 這是何必這樣辛苦.喝醉酒 大不了把車停在門口 座計程車或叫親友來帶回就好.若怕被違規拖吊.那就叫親友來騎走.:ad:    ps:以上若有不雅之言語 請告知刪除 謝謝

ckkh 發表於 2009-11-13 13:15:15

不解???
警衛大隊是憲兵嗎?
那為何他們穿的是陸軍軍便服?
官科也只有少數是憲兵官科?

有哪位先進能解答一下嗎??

生哥 發表於 2009-11-13 13:58:03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09-11-13 10:50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負責總統官邸內衛區警衛的憲兵司令部警衛大隊,前身是國防部警衛大隊,再更早是老蔣的總統府警衛總隊。以前是非憲兵管制的,只是掛憲兵兵科。
該員的身份是相當我們那時「國防部警衛隊」嗎?

唉!時代不一樣囉~猶記得當年該單位的士官,每個看起來都是那麼的老實,老實到常被本島女子騙的口袋空空。

價值觀錯亂的年代,再"方便"行事嘛!久了就"隨便"行事嘛!早說過了嘛,現在連服裝都弄不好,還能幹出何等好事?誠如版大所言『拿出些會的來好嗎?』要玩就別出事,怕出事就別搞東搞西的。

很會喝是嗎?就勇A是嗎?倒頭來呢?哼!啥也不是,盡會出洋相。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9-11-13 14:16:18

回覆 11哨 生哥 的帖子

報告學長:
沒有錯,就是您在大安時,更內層負責警衛的國防部警衛大隊。
請參閱論壇內研究憲兵軍史第一把交椅的老潘潘大作,護衛台灣元戎安全的憲兵衛士
只是早期是由大陸一同帶來的老鄉,後來改成金門子弟,目前是本省人也可以: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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