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不教,父之過 教不嚴,師之惰
該士兵是該罵該罰,但為何不見他的長官呢?畢竟他只是個二兵,他的班長呢?他的排長呢? 他的連長呢?甚至最該關心新進弟兄身心適應度的輔導長呢?為何這些人全都不見蛋呢?出問題才說是該二兵身體不適,既然身體不適為何又要將他當日排哨呢?我在此不客氣的說,尤其是這些軍官們,平日就沒有在執行憲兵勤務,所有勤務幾乎都是士官兵在執行,出問題又沒有肩膀來扛,只知道避難.在我們眾口一致的遣責該二兵時,這些軍官們不會汗顏嗎?他可是你們的部屬,弟兄.你們平日有教育他,訓練他嗎?如果有,但卻發生這事,難道你們不該負責嗎?如果沒有,那你們平常又在幹些甚麼阿?
弟兄如果真的是生病了,就真的不該排他上哨,不論是便衣或武裝,人手不足就自己下去卡哨吧. 難道這些都不懂嗎.所以在此強烈懷疑幹部們的素質和素養, 部隊會爛絕對是從幹部開始,兵只是照樣劃葫蘆罷了.
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幾個字也不知道現在的幹部們有多少人能懂的. 原帖由 aleckcho 於 2009-9-6 21:54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新聞.....就想到學長一定有話說
責媒體及特勤中心,怎麼可以將便衣佈哨的位置,於此番新聞中毫無保留的揭露
學長.............................你想不想
...
我想啊和現役來玩阿!
如果真的身體不適下一班衛兵先去接哨上回來衛兵全部前擠大家遇到也都沒話說
所以我只能說這次事件是衛兵模魚的理由藉口真不舒服可以聯絡安官派衛兵來接
[ 本帖最後由 A副排 於 2009-9-7 12:02 編輯 ] 我覺得這個有點扯
以我當時部隊作法來說
到部新兵在銜接教育時,是免卡哨,每天都是平安夜
之後會從安官副哨(當安官的跑腿)先實習站哨
最後才是正式上哨(可佩戴武器裝備)去外哨點
通常這樣下來離新兵到部都有一大段時間了
若還不是應,就是新兵的問題,派到哪邊都差不多
以此案例連上主官管要檢討了 藉口!!藉口!!一切都是藉口!!
還望媒體記者們釘死這些官!!
二兵有錯!!脫哨 就該嚴辦!!不殺雞何以儆猴??若他這樣是被默許的 該如何度悠悠眾人之口?????
若我是下一個 我當然也有樣學樣 了不起禁三天假 三天不休 還不是還有10多天好休!!
禁假對他們來說是不痛不癢的 (如發哥所說 一個月最少也放8天少放三天也還有5天)
該辦就要辦 還要連坐處分(咦!!??現在都不必連坐處分了嗎??抓一個小兵隨便一下 就ok了喔??):cool: :smk:
要不然怎麼對得起我們眾多的納稅人??:gun: :gun:
既然你們那麼混 不如裁了算了吧!!再爛下去 被裁 得怪你們自己不長進 不管不教 別再奢望我們會再會為你們請啥命了!!!:gun: :gun: :shy: 想當年.拖哨就被學長釘在哨上舉槍警戒.每一位菜兵都不敢拖哨.何況是脫哨.真的欠操+白目:titter: 陸海空軍懲罰法 (民國 98 年 01 月 21 日 修正)
第 8 條
陸海空軍現役軍人應受懲罰之過犯如左:
一、冒犯長官或肆意詆毀者。
二、言行不檢,有損軍譽者。
三、性情粗暴或態度傲慢,不遵約束者。
四、挑撥離間或匿名中傷者。
五、擅用民力或民物,情節輕微者。
六、薦舉不當或未履行保證責任者。
七、毆人而未成傷者。
八、領導無方,管訓失當者。
九、怠忽職責或託故圖免勤務者。
一○、辦理公務,不遵法令程序者。
一一、侵越權限或處理失當者。
一二、誤解命令或誤傳命令,情節輕微者。
一三、保管公物,因疏忽致有損失者。
一四、購買、收藏、搬運或發給公物有誤者。
一五、操縱機械不慎,因而失事,情節輕微者。
一六、干預外事,跡近招搖者。
一七、不守規定秩序或時間者。
一八、違背信約者。
一九、爭功諉過或說謊欺騙者。
二○、請假逾限者。
二一、違反整潔規定者。
二二、利用職權,假公濟私,情節輕微者。
二三、在警戒或接戰地域外,違反保密規定,情節輕微者。
二四、儀容不整或禮節不週,有失軍人儀態者。
二五、其他有敗壞軍紀之行為者。
坦白說,小弟我看不到那一項符合這位小朋友的行為說
如果他是"拖"哨(delay)哨,那或許第17項適用
問題今天他是"脫"哨 (ie 人不見蛋),這是抗命耶
送禁閉算是輕的,送軍法其實也都說的過去
禁足三天? 上下交相賊,大家混過去就算了?(連坐法呢?)
司令部要唬爛大家,拜託也搞的像一點,是想考驗大家的耐性嗎?
[ 本帖最後由 bala@syr 於 2009-9-7 13:00 編輯 ] 反正現在上下一起混
致總統府或行政院陳情
不管寄到哪個信箱總有一套唬弄你的回覆函(好歹改一下內容)
別抱希望太大..
原帖由 bala@syr 於 2009-9-7 12:57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陸海空軍懲罰法 (民國 98 年 01 月 21 日 修正)
第 8 條
陸海空軍現役軍人應受懲罰之過犯如左:
一、冒犯長官或肆意詆毀者。
二、言行不檢,有損軍譽者。
三、性情粗暴或態度傲慢,不遵約束者。
四、挑 ...
回覆 26哨 bala@syr 的帖子
報告同學,按照新聞所描述的狀況, 你不覺得比較像是衛哨兵擅離職守? 我怎麼看都想不出來可以用禁足3天來處理.
按照我們服役的年代, 這種狀況一定是先送禁閉室, 再看要讓其是搞大還是弄小.
搞大者---陸海空軍軍刑法處理.
弄小者---禁閉室30天基本起跳.
[ 本帖最後由 pcy 於 2009-9-7 14:50 編輯 ] 現在新聞記者對文學用詞 我看也是隨便說說 國文該重修啦...........
再不就是他沒當過兵 才會拖哨 脫哨 傻傻分不清楚........
拖哨 是只哨上還有人在站 但他老兄給拖了一下 延誤上哨時間 若是拖哨 而又讓該哨放空 應該是要懲處兩個人才對喔
因為一個是哨上的一個是來接哨的 若是該哨放空 表示哨上的也擅離職守 來接他的又沒到 兩兩未交接就閃人??
脫哨 那情況就更不一樣了 哨 顧名思義 就是逃脫 離開該執勤的地方 以新聞上所述 "該名弟兄身體不適而到樓梯休息!!"
這就是擅離職守 這該送軍法(最輕也得關禁)吧!!??長官也要連坐處份吧........
是故意用錯的名詞來騙不懂的人 來粉飾太平??還是另有他意????
這 很可議.............:smk: :smk: 各位學長好:
依小弟個人卡重慶道路段警衛近一年經驗來說,一般新進弟兄開始排上哨後, 約有二~三禮拜的實習哨,顧名思益就是跟著學長上哨學習,該哨位須注意及警覺所需情事後,依著重慶段不同哨位學習,當然還包括制高點哨位,誠如學長所說制高點一般都是以資深學長或上兵卡哨,但若是人員不足時,也常常會有二兵卡哨(或該員二兵已獲認可),也不是說一定非要士官或資深學長或上兵才可以卡因為,一般官邸或道路段警衛的督導官,最常出現的地方是在平面哨(騎著小綿羊),最常督導的哨位也是平面哨(注意123123 ),所以有時連上為了避免出現一督就倒的事情發生就會有二兵卡制高點哨囉
說實在的卡制高點哨真的很無聊在那除了不是藍天就是屋頂,偶爾用望遠鏡看看北妹就是唯一的樂趣,所以那時有些學長還不想卡制高點哩寧願去平面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