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檢舉收受廠商禮物 徐尚文中將輕生獲救
被檢舉收受廠商禮物 徐尚文中將輕生獲救中廣新聞網更新日期:2009/04/29 12:05
疑似收受廠商招待和餽贈,被檢舉涉及採購弊案的前海軍陸戰隊指揮官徐尚文中將,在被國防部記過兩次、調職重罰之後,今天清晨在海軍官邸割腕自殺,醫院方面證實,徐尚文是由家屬自行送醫,上午九點二十分送達醫院時意識清醒,左手腕有一道五公分長的切割傷,目前已經轉往一般病房,沒有生命危險。(林憲源報導)
海軍陸戰隊前指揮官徐尚文中將,是因為遭到廠商檢舉,指徐尚文收受廠商的邀宴以及禮物饋贈,在陸戰隊的民生用品採購案上圖利特定廠商,徐尚文因此遭到高雄檢調約談,訊後飭回。
徐尚文之前在接受偵訊時,雖然承認曾經收受高爾夫球具以及接受邀宴,但他堅稱只是基於朋友情意,沒有任何對價關係。但,徐尚文也因此被國防部認定違反國軍風紀,連續受到記過兩次,以及調職的嚴厲處分。
海軍陸戰隊表示,徐尚文中將在檢舉案件發生後是在休假狀態,他是在官邸自裁,家屬發現自行送醫,部隊得知之後感到錯愕。至於國軍左營醫院則由醫官出面說明,徐尚文送醫時左手腕有五公分長的切割傷,送院前意識清醒,急救後已經沒有生命危險,轉往一般病房。
本人淺見
希望現任政府,拿出鐵腕,整肅軍紀,重建軍人形象。即使動搖軍本,也要辦到底。
別雷聲大雨點小,並將買官案,查個水落石出。
但願以後的國軍新聞,是正面別再有醜聞和弊端。
謝謝!
回覆 哨長 yongyu 的帖子
個人覺得 如此自殘行為非常不智到底是畏罪自殺 還是以死明志 都
會讓人留下無限的想像空間身為
公務或軍務人員 本來就該遵守紀
律 ... 可惜了 無論兵科,在養成教育甚至到了戰院、指參都應該有法治教育的課程。無論他是否有收賂,就算是沒有也是違反規定,如果他懂禁止片面接觸原則的話,他連和廠商碰面的機會也不會有,更何況是收球具,不是嗎?
爬的愈高位的人,就是愈要小心,因為當他爬上高位時,就是踩著別人的頭上去,礙著別人的發展、昇遷,在他後面還有一卡車的人等著補位或是想辦法拉他下來………。中將,可惜 司令部憲兵隊注意:
軍人自殺現在是否屬於公訴罪?如果有這下真的要法辦主動偵查中將吧! 軍購案裡頭有什麼, 大家心照不宣啦!
証實自己清白方法一堆吧
動不動就要自殺, 草莓病也會傳染的嗎?
就算要自殺, 也不找個更精實的方法, 才縫個5針, 還被人發現! 早知道會這樣!當初就不該有這些舉動!
身為軍職!就應該潔身自愛!不是報出來後!在輕生!
做事前是不是該好好想想後果! 徐前指揮官 輕生的原因我們不清楚
但清楚的是,既然被懲處,如真的是被陷害或是冤枉
那更應該要據理力爭,以法律或是行政程序進行
而不是以死明志,就算徐指揮官是以死明志,但是社會觀感會這樣認為嗎?
不只是在徐前指揮官,任何人都不要" 以死明志 "
希望此件事情國防部給社會一個真相(當然要包括其它弊端以及怠忽職守的事情),不偏不倚的真相。
回覆 7哨 440 的帖子
報告學長從不少學長口中得知,
徐前指揮官是位正直的軍人
希望偵查能還他清白
拜倫學弟記得有部電影,軍官與魔鬼?
陸戰隊高階軍官為了明志,最後選擇自裁
自裁對案情能有多大幫助?
在資訊公開的時代裡,反而易成為畏罪自殺藉口 我是不了解徐中將的為人如何,所以不予置評。
一個高級將領很容易弄到一支手槍吧!或是平日就有配槍,有堅強意志想自裁的話很容易。
言盡於此,其他任憑想像。
說這話很不中聽,但我的感覺就是這樣。 這個案子是近來國軍肅貪案件中
看到的最快行政處分,當事人反彈行為最大(自裁)
對於這案情也不是很清楚的狀況下
但是一些基本精神還是要支持
1.支持肅貪工作進行
2.確保當事人的基本人權,證據確鑿才可定罪
至於案情看到目前為止
個人心中的一些想法
1.『收受廠商的邀宴以及禮物饋贈,在陸戰隊的民生用品採購案上圖利特定廠商』
收受的禮物與採購案的標準是否與〝圖利〞有對價關聯性
一般標購案中的規格、技術等因素最容易被其他廠商指控圖利他人
2.『國防部記過兩次、調職重罰→高雄檢調約談,訊後飭回』
這二者的行為還真看不出來涉案程度為何
不過國防部的記過舉動,也造成徐指揮官的自裁行為(捍衛榮譽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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