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61103 發表於 2009-4-28 12:06:49

原帖由 陳峰青 於 2009-4-27 20:36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轉貼 YAHOO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427/17/1ihzy.html
更新日期:2009/04/27 12:47 政治中心卅台北報導

軍中買官賣官風波還沒平息,現在又有將軍被踢爆在留守期間開小差。國防部軍備局 ...
感覺起來 好像有一股不小的力量在做報料的行為
少將這麼多 開小差也不會穿個軍服到處晃吧!? 媒體有能力知道前面這個中年男子與一個女人的真實身分嗎?
如果是上將級 部長級的官員外出被抓到我比較能同意 少將有多少人?我不太相信媒體有這個能耐
同意asun學長說的 內部一定是有人當深喉嚨啦
只能說 這個年頭不論是大官還是小兵自己皮都要繃緊一點 不肖的媒體 沒有知識的民代 無知的群眾會行成一股很強大的輿論力量

aleckcho 發表於 2009-4-28 12:10:00

長官翹頭
這算那門子新聞????
會被爆料...還不是人謀不彰!
簡單易懂的很.....
就是平時只準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然後被挾怨出賣....算是活該!!!!
傳媒如果二.三十年前也如此"發達"
我們家營長就不會晚到前年才出事
在家招待民間友人入監大唱卡啦ok被爆
當時北區憲兵隊側門哨都有一本"長官不假離營登記簿"
上面詳細記載離營及歸營時間呢....
還不是官官相護而平步青雲

所以....這樣的新聞不過冰山一角
真的要正本清源....就"大鳴大放"...好好的整肅...
把少將的行為...換作一般士兵
不就是"不假離營.視同逃亡!"
法辦!!!
那有退伍坐領退伍金之情形....荒謬至極!!!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誰敢翹頭????

[ 本帖最後由 aleckcho 於 2009-4-28 12:14 編輯 ]

瘋狗 發表於 2009-4-28 12:11:36

留守規定實有30這個字出現,但是...是指主官管於假日一同留守時一方得以洽公外出,但須於接獲聯絡後30分鐘內回到營區的範圍距離為限,沒聽過30公里的,況且他是排定的主官若無主管一同留守是不得離營的,因為沒有人有權限接替職務.

現在的國軍真悲哀呀!!陸官教出這種白目軍關開除掉算了!甚麼時候了,新聞一大堆負面新聞還不把皮繃緊一點,靠!!少將勒是"少一個將軍"吧我看!!

台灣之翼 發表於 2009-4-28 12:51:08

或許都是"官官相護"吧!近來國軍將領狀況百出,部隊也許該再教育一下了,少將在台北留守,竟然溜回台中老家,實在有夠離譜,若換成一般士官兵,可能就是不假不出,準備去關禁閉了吧!身為將官不能以身做則,如何能去帶領基層官兵,這叫一般小兵,怎麼能心服口服呢?

班仔182 發表於 2009-4-28 13:37:05

昨天的數字開講節目談到這個議題..
海軍廚房兵在營區溜搭不開伙.記大過一支
政務官翹頭二天.辭職下台
軍備局從頭爛到腳..(收受金錢.性招待.買官)提供底價或設計圖給廠商
此少將在軍備局烽火時期還白目..
被自家人看不慣.故提供資料給數字週刊
經國時代早就被斃了.
阿九說三個月內要整頓軍紀.
請他自己退休或許能保持退休金.
再拖下去恐怕會很難看.

流光舞月 發表於 2009-4-28 13:49:03

什麼樣的人就會做什麼樣的事情.
真的不希望,每天要把精實掛在嘴上面,但是卻又胡作非為

cinematsao 發表於 2009-4-28 15:16:48

請問一下
這個留守
跟戰勤一不一樣?
如果今天媒體沒拍到
他會不會說沒有離開30公里的距離?

另外我記得
軍官犯錯是沒有關禁閉的吧?

brentchu 發表於 2009-4-28 15:17:36

陸官教出這種白目軍關開除掉算了
好像不是陸官的
昨天有影到
他好像~~!應該是~~中正理工測量系出身的
為啥會特別注意到
因為測量剛好跟偶有關係

chrishuang 發表於 2009-4-28 19:07:23

**** Hidden Message *****

ufomp 發表於 2009-4-28 21:30:36

其實大家別別生氣,換個角度想搞不好是把他趕走又可以多升一個少將,或者是看他不爽的小兵爆料,唉!看太多了,誰要他不擦嘴也不堵別人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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