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LA61195 發表於 2009-4-22 20:47:08

回覆 10哨 Infantry 的帖子

CPLA61195 兄,請問到底還有沒有人會說滿洲語,識滿洲文呀?尤其是滿人本身.

在東北的幾個滿族自治縣還是有滿族人講滿語、識滿文的,而且現在很多滿族的年輕人也在學習因辛亥革命中斷的民族文化。滿足並沒有完全被同化,在生化習慣等方面還是有所區別的。

還有,這個中國東北地區,你們滿洲人是不是希望漢人尊重你們,改稱滿洲,而不是東北?

看來老兄是忘記孫總理的“五族共和”了。還有就是,你的講法有問題,應該說“我國東北地區”而不是“中國東北地區”。

如果當年清德宗的政治改革能夠成功,中國應該就不需要革命了.

至於這個問題還是引用中山先生的一句話答復您吧——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

CPLA61195 發表於 2009-4-22 20:56:13

回覆 9哨 MP269C570T 的帖子

無論旗漢皆為炎黃子孫;無分國共同是中國軍人!

[ 本帖最後由 CPLA61195 於 2009-4-22 21:24 編輯 ]

yu-chi 發表於 2009-4-22 21:13:51

原帖由 CPLA61195 於 2009-4-22 20:56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無論旗漢皆為炎黃子孫;無分國共同是中國軍人!
我代表人民解放軍的戰友向反對臺獨的國名革命軍弟兄致軍禮!

兄弟
本論壇的管理辦法您是否閱讀了?
怎麼好像您的發言越來越離題了勒!

byronliao 發表於 2009-4-22 21:50:31

回覆 11哨 CPLA61195 的帖子

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
這句話要加上句號或頓號,這樣才看得懂

CPLA61195兄,感謝您讓我們看到今日東北
在中華民國,五族共和一直在實行中,
而我國憲法下,是不分國共,沒有統獨
完成領土完整與實現全民三民主義是我們的理想
感謝您提醒,但在這裡的﹝我國﹞我們指中華民國
我國憲法涵蓋大陸地區
請您遵守論壇規定與習慣,感恩

yu-chi 發表於 2009-4-22 22:09:00

如果當年清德宗的政治改革能夠成功,中國應該就不需要革命了.

至於這個問題還是引用中山先生的一句話答復您吧——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
.........................................................................................
看來你到這論壇還學不會為人處世的道理
啥順之則昌,逆之則則亡
待會在這裡你就可以親身印證

[ 本帖最後由 yu-chi 於 2009-4-22 22:18 編輯 ]

深海藍霹靂馬 發表於 2009-4-22 22:58:52

回覆 哨長 CPLA61195 的帖子

這位解放軍弟兄何不放輕鬆一點?

看你的文章恍如回到清末民初之際,四方豺狼虎視眈眈?

胡適之就是怕有些半吊子文言文讓人讀不通,才大力推行白話的。

不然你用你這種詞彙去跟你的親朋好友樓上樓下隔壁的鄰居聊一聊,再請第三者去私下幫你去訪問調查,看他們是覺得你瘋子還是內心敬佩你很有學問勒?

我們這邊不流行用言詞討伐人或是稱呼意見不同者為[逆],我們用選票來表達,票多的就是給他四年去搞,票少休息去,千萬不要重民族,輕民主,這樣很不好,當了五千年的的奴才,現在唯有台灣這塊土地的人民站起來了,我們可不想再跪下去了。


放輕鬆一點啦!多喝點水,有機會多出國去走走看看,你會發現世界已經不是你所認知的那個世界啦!

深海藍霹靂馬 發表於 2009-4-22 23:09:43

回覆 7哨 CPLA61195 的帖子

記得東北黑龍江一大塊土地,比台灣大上數十倍的自古以來的[固有]領土,為什麼貴國政府不敢要回來哩?

解放軍那麼人多槍砲多,飛彈一大堆瞄準台灣,就是不敢跟俄國人要回一個小小的黑瞎子島,讓我們不太了解,是怕俄國人?

還請示疑?

深海藍霹靂馬 發表於 2009-4-22 23:18:06

此地不宜久留!

再跟此輩扯下去肯定是違規了!走先!
......................................................................................

如有違規敬請直接刪文,任管理員處罰。

陳峰青 發表於 2009-4-22 23:47:00

回覆 7哨 CPLA61195 的帖子

CPLA61195 兄
好幾天沒見您發文!以為你消失了
小弟再次強烈的建議您
不要再發內容中有違版規的文字
請您看清楚一下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管理辦法】

◆第六條(警告)

會員發表之文字、圖像、音樂、上傳檔案及引用連結,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記警告一次,併扣憲金或積分:

一 人身攻擊,或以隱喻、暗諷等方式,刺激、挑撥他人作人身攻擊者。
二 宣揚或貶抑特定宗教信仰者。
三 侵犯著作權者。
四 令人心生恐懼者。
五 涉及歧視者。
六 涉及色情者。
七 吹噓、貶抑、辱罵或主張以武力攻擊特定民族或國家者。
八 涉及中國統一或台灣獨立者。
九 有利或不利特定候選人或政黨活動者。
十 與各討論區名稱顯不相符之非政策討論者。

如您再不了解此版規的話
sorry了!

因為此帖CPLA61195 兄
開頭為小弟的名字:L
幾位學長打電話來關心!那A呢

[ 本帖最後由 陳峰青 於 2009-4-22 23:49 編輯 ]

orsonk9 發表於 2009-4-23 01:14:12

一封邀酒文.......唉......
該守規矩的,就該守規矩.....業就別分哪人了,都是地球人........
平心,安心......聊點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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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致陳峰青並施純佑二兄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