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shiou 發表於 2009-1-6 10:55:53

教部修訂標點符號用法,寫論文作文要小心

參加國家考試、作文考試、寫論文的民眾要注意了,教育部今天公布「重訂標點符號手冊」正式修訂版,修正部分標點符號用法,想拿高分可別弄錯了。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執行秘書陳雪玉表示,修正過後的「重訂標點符號手冊」,修正重點在將標明書名、篇名、歌曲名的乙式書名號由「《》」,改為「〈〉」。此外,連接號「─」在橫式書寫時,常被誤認為國字「一」,因此這次修訂標點符號時新增乙式連接號「∼」,以減少被誤認情形。

陳雪玉說,「重訂標點符號手冊」正式修訂版已公布於網址(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M0001/hau/f2.html),除說明標點符號使用時機,並以實際例句說明用法,盼民眾可以減少誤用情形。

她指出,雖未強迫民眾正確使用標點符號,但作文、論文寫作及考試時若能正確使用,絕對有加分效果。

【2009/01/05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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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今青年學子國語文能力逐年下滑的時代
除了要求正確使用欲表達的文字之外
在文章內加入合適的標點符號
使閱讀者能更為一目了然
則是極待加強推廣的議題

當前後憲論壇在文字使用方面
除嚴禁出現注音文、顏文字、火星文等特殊用語符號
及正確使用中文繁體用字( 錯字退散)之外
並無特別強制要求須於文章內添加標點符號

即便如此
管理團隊還是期盼各位參與發言、討論的學長
能於送出文章之前再次檢閱發文內容
用字遣辭是否正確、合宜
供他人閱讀時是否流暢、舒適

如此多一點的用心及付出
相信必能為論壇營造出更為優質的發文表率

你我的一小步
將會是後憲論壇邁向永續經營的一大步唷: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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