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uire812 發表於 2008-5-2 13:22:51

擴大愛滋篩檢服務,匿名免費篩檢醫院新增9家

懷疑自己可能感染愛滋病毒,但又擔心檢驗後身份曝光而不敢接受檢驗的民眾注意了,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為能更貼近民眾之需求,今年度擴大愛滋病匿名篩檢服務,由原來的10家醫院擴大為19家,分佈於北、中、南、東,包括
台大醫院、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疾病管制院區、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原衛生署宜蘭醫院)、
衛生署桃園醫院、
新竹馬偕醫院、
台中榮總、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衛生署豐原醫院、
衛生署南投醫院、
衛生署彰化醫院、
臺大醫院雲林分院、
成大附設醫院、
高醫附設醫院、
高雄榮總、
義大醫院、
慈濟綜合醫院、
基督教門諾醫院。

疾管局為鼓勵高危險行為者能勇於接受篩檢,並顧及個人隱私之考量,自2003年起推動匿名篩檢計畫,長期委託愛滋病指定醫院設立免費匿名的篩檢諮詢管道,以服務民眾,希望提高高危險行為者之篩檢率,更重要的是,在篩檢前後提供相關衛教及諮商,以加強篩檢者對愛滋病防治的了解。自2003年至2007年共計服務26,603人次,篩檢出742名陽性個案,陽性率為2.79%,而且篩檢人次逐年增加,由2003年篩檢2,975人次,增加至2007年篩檢將近8,000人次。為因應篩檢人次逐年增加,並增進民眾利用之可近性,疾病管制局將10家愛滋匿名篩檢醫院增至19家,民眾可就近利用或至當地衛生局接受篩檢,相關資訊請至疾病管制局網站查詢,或利用該局免付費的諮詢專線:1922查詢。

疾病管制局再次呼籲,勿共用針具稀釋液,並且採取安全性行為,以避免感染。若曾有過高危險行為者,千萬不要利用捐血管道來篩檢愛滋病毒,除危及用血者的安全外,亦可能因此觸法,匿名篩檢除可顧及個人隱私外,亦可提供愛滋諮詢服務,可多加利用。


新聞資料來於:行政院衛生署 疾病管制局

chyuan1110 發表於 2008-5-4 09:39:20

多謝學長提供這項訊息,
愛滋病雖然聽起來很可怕,
但在我國現有的醫療技術控制下,並不像想像中那麼可怕,
也就是說,
只要及早發現,及早的治療,
愛滋也並不那麼可怕。
但是,
有一件有關我們每個人的權利的事情,
在此想和各位伙伴、學長們分享,
就是,如果有企業主在我們要去應徵或是工作中(特殊行業除外)
要求員工做愛滋的篩檢,員工依法是可以拒絕的。
因為,
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民國 96 年 07 月 11 日 修正) 」
「第   1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事先實施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有關檢驗:
   一、採集血液供他人輸用。
   二、製造血液製劑。
   三、施行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移植。
   前項檢驗呈陽性反應者,不得使用。
   醫事機構對第一項檢驗呈陽性反應者,應通報主管機關。
   第一項第一款情形,有緊急輸血之必要而無法事前檢驗者,不在此限。」
除非我們是上述的情形外,或出於我們的自由意願外,
是不可以要求或強廹員工或他人去接受「應」做的檢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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