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見
Originally posted by PK調查官 at 2005-8-15 09:19 PM:建議申訴中心需設檢察官數名~以利申訴人繕寫狀紙提訴 或檢察官在線上發現不法情事 亦可立即偵辦
以利申訴人繕寫狀紙提訴?調查官,你是講真的還是假的?凡有需要申訴者,自會發訊息附理由給申訴中心,若連這個都不會,怎麼可能是憲兵退伍的!何況檢察官也不是用來幫人繕寫狀紙的。
線上發現不法情事,你指的是違反版規嗎?若是,各版版主會依權限劃分處理,而且一直都未怠忽職守。無須另設什麼"檢察官"。若有對版主處置不服者,可至禁閉室之申訴中心申訴。
若你指的是違反刑法,那每位後憲弟兄發現後自當向警察或檢察官舉發,別忘了警察包括地區憲兵隊喔。所以也沒有另設"檢察官"之必要。
以上是我的不同意見。
[ Last edited by Infantry on 2005-8-17 at 01:27 AM ] Originally posted by PK調查官 at 2005-8-19 10:20 PM:
我的意思是為何要設立檢察官:其實也是為了幫各位大大分擔一些工作
況且~~訴狀我相信許多弟兄較少接觸過吧 所以 我才會想出這一個辦法
如果有任何誤會在次先向大家致歉
調查官,我只是提出不同意見,然後你再說明你的原意,就意見交流了嘛。
講致歉,你要嚇死人喔!:h:a; 那也要有線上法庭及書記官陪審團等
這樣比較公正
對不起以上建議乃小弟之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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