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調查官 發表於 2005-8-15 21:19:01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8-15 21:55:51

學長的建議,小弟代為反映至後憲戰情室與各版主官管討論:gud:

Infantry 發表於 2005-8-17 01:25:53

不同意見

Originally posted by PK調查官 at 2005-8-15 09:19 PM:
建議申訴中心需設檢察官數名~以利申訴人繕寫狀紙提訴 或檢察官在線上發現不法情事 亦可立即偵辦
以利申訴人繕寫狀紙提訴?調查官,你是講真的還是假的?凡有需要申訴者,自會發訊息附理由給申訴中心,若連這個都不會,怎麼可能是憲兵退伍的!何況檢察官也不是用來幫人繕寫狀紙的。

線上發現不法情事,你指的是違反版規嗎?若是,各版版主會依權限劃分處理,而且一直都未怠忽職守。無須另設什麼"檢察官"。若有對版主處置不服者,可至禁閉室之申訴中心申訴。

若你指的是違反刑法,那每位後憲弟兄發現後自當向警察或檢察官舉發,別忘了警察包括地區憲兵隊喔。所以也沒有另設"檢察官"之必要。

以上是我的不同意見。

[ Last edited by Infantry on 2005-8-17 at 01:27 AM ]

PK調查官 發表於 2005-8-19 22:20:17

Infantry 發表於 2005-8-20 01:50:19

Originally posted by PK調查官 at 2005-8-19 10:20 PM:


我的意思是為何要設立檢察官:其實也是為了幫各位大大分擔一些工作
況且~~訴狀我相信許多弟兄較少接觸過吧 所以 我才會想出這一個辦法
如果有任何誤會在次先向大家致歉
調查官,我只是提出不同意見,然後你再說明你的原意,就意見交流了嘛。

講致歉,你要嚇死人喔!:h:a;

PK調查官 發表於 2005-8-20 21:30:03

阿書 發表於 2005-8-30 21:27:38

那也要有線上法庭及書記官陪審團等
這樣比較公正
對不起以上建議乃小弟之己見
頁: [1]
檢視完整版本: 【原創】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