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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說是用接的方試來貼文?就是在上篇之後再貼上新文....
這是個好點子...我怎沒想到!一來也方便大家看,二來可以衝高點 ...
還有一個是要在標題上修正更新日期
要不然大家都不知道你更新了 民76年,連上一位1515T的學長,把小女友的肚子搞大了,急得團團轉
拜託我猛打電話求援......(我總機給了他一點小協助,用自動電話外撥)
真如哨長所言,都是休假惹的禍!!
我在一旁監聽,小女友哭哭啼啼,一兵學長實在嘸步了
我給他一個建議:去找POA卡實在
記得當年,職業軍人結婚需報准,義務役弟兄根本不准
POA向連長報告此事,一同陪闖禍的學長南下屏東解決
結局是「奉兒女之命成婚」
由於規定不准結婚,連長只能給四天的積假充作結婚假
所以連上知道此事的也不多,這位學長收假後,給了我幾顆喜糖道謝
沒有新婚的喜悅,退伍前就升格當爸爸了
算一算,他兒子現在也廿多歲了
但那一夜、那一幕,彷彿歷歷在目。 你好:在部隊中有很多事都必須以「同理心」來跟弟兄相處,有時以過來人的立場特別有效,不過,我很對不起以前弟兄的,就是我並未失戀過,當有小兵來哭訴時,我只能告訴他說:『排仔,也失戀過......』!當然我還要把自已的「愛情故事」說的很可憐.....就更有說服力了!
不過,這一招屢試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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