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xsd88888888
發表於 2008-1-28 16:36:41
不用讨论军队动用装甲车是否有必要 这个问题
主要地方有需要
军队都可以动用武装予以配合
去年重庆某化工厂发生泄露
为了原距离处理罐体也是调用军队的坦克车远距离射穿的
地方上有需要军队配合这个是军队的义务和责任
不管是中国还是美国还是其它什么国家都是如此
那么
针对一楼案例中有什么需要讨论的呢?
那就是一个司法问题
对于未经审判的犯罪嫌疑人
是否可以经过特殊程序予以直接击毙
类似案例 在中国是有过的
就是在海南一个犯毒集团的头目
就是被武警(武警属于军队编制)伏击 双方未经过谈判 直接击毙
电视专题片里有专门谈到了 这个案例里的 司法程序问题
是经过了特别申请的 具体内容 我忘记了
实际上警匪双方谈判不成
警方直接击毙 匪方的案例 在世界各地都很多
一楼帖子里的那名 犯罪嫌疑人不愿意投降
警方直接将其击毙是完全合法的
不存在法律程序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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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动用军车车队帮地方拉抗灾物资
军队动用装甲车帮地方警方出击
这两者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如果因为后者而质疑军队的体制问题
显然是无知而偏持的
[ 本帖最後由 asun 於 2008-1-28 18:59 編輯 ]
cmshie
發表於 2008-8-13 14:36:21
好猛喔,直接拿步兵戰車轟,這也是一種快速解決事件的好方法,不過台灣這邊對於這類人物,通常都是用SWAT去解決,所以應該是國情不同吧!!
正北偏北
發表於 2009-5-19 22:17:01
原帖由 cmshie 於 2008-8-13 14:36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好猛喔,直接拿步兵戰車轟,這也是一種快速解決事件的好方法,不過台灣這邊對於這類人物,通常都是用SWAT去解決,所以應該是國情不同吧!!
其實大陸本質上還是軍事統治。97年北好萊塢銀行劫案,兩名悍匪持AK47與警察對峙了半個多鐘頭,多名警察受傷,最後也只是出動SWAT解決,美國的槍支那麼氾濫(包括不少軍用槍支),似乎也沒有經常看到國民警衛隊出動。在大陸,警察好像屬於比較安全的職業吧。
jiungo.5197
發表於 2020-8-1 19:56:11
台灣打死一名罪大惡極的匪徒
搞不好還會被家屬告
真搞不懂
為什麼不吧自己的孩子管好
被打死還有臉怪別人
還要國賠
又要執法人員賠償
真的是沒天理了
jiungo.5197
發表於 2021-5-29 16:44:55
河南省.....我的故鄉
雖不曾踏上過它
但一直緊記老爸生前所說
河南省安陽縣精忠鄉謝家坡
有幾位老爸的同鄉人
說要帶我回去看看
不過老一輩的都往生了
此地名也已不復見
都改光光了........
[ 本帖最後由 jiungo.5197 於 2021-5-29 16:4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