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922 發表於 2007-10-28 14:25:45

官邸特勤自盡 國安人員紀律有問題?

官邸特勤自盡 國安人員紀律有問題?
更新日期:2007/10/28 00:03 記者:政治中心卅綜合報導
上尉陸增祥舉槍自盡,引發國安單位用人和管理疏漏的疑慮。東森新聞獨家專訪前總統府侍衛長王詣典,他說陸增祥曾經在PUB鬧事,根本不應該核准進入官邸,因為保護元首考量不只能力,還有人品;至於執勤時能不能講手機、甚至長達20分鐘,恐怕也不是必須繃緊神經的特勤人員應有的行為,這更顯示出國安人員紀律出了問題。


陸增祥官邸自戕,顯示出國安單位出現大漏洞。陸增祥能進官邸服務,必須通過國安局特勤中心警安組推薦,再由總統府侍衛室審核,憑據的是一份安全查核名單,照理說能力人品都應被紀錄,如果陸增祥曾經在PUB鬧事、還被懲處,這樣還能適任保護總統重要工作嗎?


前總統府侍衛長王詣典認為不應該,但陸增祥在官邸待了一年多,更不可思議;另外,外傳陸增祥開槍前疑似和女友通電話講了20多分鐘,這又是特勤人員應有的行為嗎?


執勤講手機還是講私事,不僅長官可以制止,同仁也應該提醒,保護國家元首應做到滴水不漏,陸增祥事件突顯出國家元首安全維護問題重重。


轉貼來源:Yahoo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027/17/n5db.html

整件事真是離奇
怎麼會旁邊的執勤人員會完全無法掌控周遭的狀況?
而且沒想到現在出勤時間還能講手機,還是軍官有特權呢?

MP333B 發表於 2007-10-28 14:53:58

如果今天他不是自戕,而是向陳總統開槍,

那後果可真是不堪設想:htwl:

憲兵少尉 發表於 2007-10-28 16:38:29

小弟我不懂外面部隊的站哨等勤務的實際經驗,
在這方面有很多的不懂;

但有媒體針對「為何陸員在舉槍之際時為何其他成員不能即時發現及阻止」一事,
小弟有一些疑問:

站哨時正、副哨是否都一定要兩兩對望,
不然只要陸員趁另一哨員的眼視角度不在自己時便有時間掏槍出來自盡啊!
這也另一哨員是否失職有關係嗎?

我只是在想∼在外的衛哨勤務不是要注意週圍周圍有無可疑嗎?
既然是〝周圍〞,
意謂眼睛不是直視單一角度,
那只要是稍微一轉向的話∼陸員不就有時間自伐了嗎?

小弟在此不去討論陸員的個人問題,
只是因看到媒體有提到事件發生時另一衛哨是否有責任(疏失)一事有所疑問,
在此想向在外部隊有衛哨經驗的學長們請益,
還請不吝指教!

bala@syr 發表於 2007-10-28 17:39:26

回復 3哨 的帖子

報告何排
外頭的消息很亂   不知道什麼是真什麼是假
所以不能亂下斷語
先撇開這件事發生地點的敏感性
單就雙哨而言
除了站大門類似禮兵的哨位外
雙哨其實是互相cover的所以媒體的質疑是絕對有道理
上衛哨勤務時除步槍外槍枝絕對不會拿在手上 (步槍也沒上膛)
所以一個人動手掏槍   另一個人一定要有警覺 (不怕他自裁怕自己被幹掉)
加上第一發通常是空包彈 (警衛大隊或許不同)
所以說另一個哨位沒有時間處置小弟是不相信啦
畢竟從掏槍上膛開槍這連串動作還是要幾秒時間 (還有聲響)
擠在公賣局旁門口哨位的人絕對有時間示警、 喝止甚至阻止
換句話說    另一衛哨絕對有責任的

搞點陰謀論
個人從比較好心的方式猜測 (壞心的媒體已經在寫了)
或許這件事單純是個意外事件
所謂的意外就是玩槍誤觸扳機
當過兵的都知道   槍械有時候很斜門
就算每次打靶都麵包意外擊發K到人的時候都超準的
無論如何這件事情的發生表示內控出了問題
勤務紀律敗壞至此
確實應該要好好整頓

aldrich 發表於 2007-10-28 19:44:58

原帖由 MP333B 於 2007-10-28 14:53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今天他不是自戕,而是向陳總統開槍,

那後果可真是不堪設想:htwl:

如果今天他不是自戕, 如果他不是向陳總統開槍,
如果那個板機不是他自己扣的呢?

其實這件事有很多疑點:
1. 執勤時有雙哨,雙哨都應該相互看得到才對吧!(新聞是否說上尉在哨所內中彈)
2. 無事伸手取槍,必然不尋常,另一哨要是看到應該要控制現場、大聲警示其他同僚支援、制止!
  但是另一員沒看到???不怕被射殺嗎?
3. 頭部槍傷左小右大,依據用槍常識,子彈應是左進右出!
  但是軍方卻以左側玻璃有彈孔為理由,認為子彈是右進左出!
4. 另一個疑點,就是握槍的手與上尉平時習慣不同!

不解!
純粹技術面討論,謝絕口水!:handshake

LeoSheen 發表於 2007-10-28 22:18:55

回應3哨何排:
另一哨員是否失職?要看該哨守則是如何規定。
不過至少他是不夠機警。
陸員舉槍自殺不可能是臨時起意(不可能在很短暫的幾秒鐘內突然決定),
在取出槍之前一定有相當一段時間的猶豫,
這段期間絕對有明顯的異常徵候,
任何人面對生死關頭都會猶豫。

另外是否自殺,其實很簡單就可認定。
1.左手或右手開槍及彈道角度都不是關鍵,關鍵是陸員有否射擊,這用看的以及用聞的就可以判斷,如果要講求客觀證據,也可以很快化驗出來,證據就在開槍的那隻手的虎口以及衣袖(長袖的話)一定明顯留有火藥殘渣(多數是擊發後槍機向後--拋殼同時洩出),尤其打手槍(不要想歪)更明顯,聞都聞得出來,如果不特意清洗,好幾天後都還化驗得出。
2.而且,如果是自殺,由於槍口距離身體皮膚很近,在傷口(進入口)一定有非常明顯的燒灼痕跡及大量未完全燃燒的火藥粒(彈體內的火藥擊發後仍有部分未完全燃燒的火藥粒,會隨經完全燃燒而成的氣體跟在弹頭後高速從槍口噴出),通常被在1公尺以內的近距離射擊者皮膚內都會留有(直接噴入皮膚內)這種火藥粒,如果是以手槍自殺(或被人頂著身體射殺),那進入口周圍簡直就像烤過一般。

[ 本帖最後由 LeoSheen 於 2007-10-28 23:37 編輯 ]

bala@syr 發表於 2007-10-28 23:34:26

原帖由 LeoSheen 於 2007-10-28 22:1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回應3哨何排:
另一哨員是否失職?要看該哨守則是如何規定。
不過至少他是不夠機警。
陸員舉槍自殺不可能是臨時起意(不可能在很短暫的幾秒鐘內突然決定),
在取出槍之前一定有相當一段時間的猶豫,
這段期間絕對有 ...

覆議LeoSheen長官發言
版上大部分的人應該都沒看過中槍的傷口
更不太容易看到自裁人員的慘狀
小弟79年4月處理過一次上哨衛兵自裁的狀況 (M16)
我只能說一看傷口進入點的狀況大概就能知道開槍距離有多近
聞聞手上是否有火藥味也可以用來瞭解大致狀況
現在外頭流言很多真的不是沒有道理的
令我不敢相信的是狀況發生當下竟然會第一時間通報消防局派救護車 (擺明把事情鬧大)
這和我們以前處理的步驟完全不同
可見出事時警衛人員全都慌了所有的SOP全都亂了套
要知道這次事件事出在內衛區理論上內衛人員應該是訓練非常精良的
上哨時能將勤務紀律敗壞至此遇到狀況還會慌亂成這樣
明天萬一出另一個亂子會是怎樣的情形?
我不敢想像

個人以為本次事件是自殺或他殺   國安局自己會處理
真相或許永遠會石沈大海這個我們管不了
但勤務紀律敗壞人員處置失當的問題
聯指部一定要有人出來說明確實重整部隊紀律
並重新檢討研擬各類狀況處置的SOP及配合裝備
否則國家元首的安全交給這些人 (不管藍綠)
真的是開玩笑

[ 本帖最後由 bala@syr 於 2007-10-28 23:36 編輯 ]

LeoSheen 發表於 2007-10-30 13:27:42

以下摘自奇摩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029/78/n9bu.html

玉山特勤自戕 確定子彈「右進左出」
更新日期:2007/10/30 04:09
〔記者羅添斌卅台北報導〕國安局派駐總統玉山官邸的特勤警衛官陸增祥自戕案,軍事法院檢察署已完成初步鑑驗報告,確定陸增祥是以右手持槍抵住頭部右側開槍,子彈是「右進左出」,並已排除他殺可能。軍檢署今天將發布新聞稿對外說明案情調查狀況。
軍檢鑑驗 排除他殺可能
軍檢署表示,根據法醫鑑識,陸增祥頭顱右顳部有凹陷,傷口周圍皮膚也有燒傷痕,死者頭部右側及右手虎口驗出鉛、銻、鋇等火藥殘跡,因而確定子彈是右進左出,死者自殺方式研判應是右手持槍抵住頭部右側開槍。
軍檢署經過驗屍、彈道比對、殘跡化驗,並過濾陸員生前交往背景後,已完成初步調查,今天將以新聞稿的方式對外說明案件調查結果。
對於陸員自殺動機究竟是因感情或是其他原因,軍檢不願證實。
...........................................................................
這個案子是否自殺是一回事,
如樓上會員們所關心的(國安人員執勤紀律)才是重點。
另外,對於元首維安人員的持續考核也是重點。

能進去這個單位的應該都是上上之選,也相信一定經過安全調查的程序。
可是現在不會出問題,並不能保證永遠不出問題。

當然(考核)在另一方面,也代表著對私人領域的侵犯。
然而對於隨時隨地可置國家元首於險境的維安人員來說,這也是必要的犧牲。
問題是,國安當局在這方面到底有沒有實效作為?

conan 發表於 2007-10-30 19:29:17

雙哨其實是互相cover的?
學長!!
現在雙哨是併哨聊開了!!!
還兩眼對望耶!!!(真是給他含情默默...)
你可去看看教育大學前的便衣與警察聊天
警察還堵在便衣前面
這樣便衣如何監視警戒區域?
一點作戰觀念都沒有....



原帖由 bala@syr 於 2007-10-28 17:3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何排
外頭的消息很亂   不知道什麼是真什麼是假
所以不能亂下斷語
先撇開這件事發生地點的敏感性
單就雙哨而言
除了站大門類似禮兵的哨位外
雙哨其實是互相cover的所以媒體的質疑是絕對有道理
上衛哨 ...

byronliao 發表於 2007-10-30 20:53:53

轉貼軍聞社新聞

http://mna.gpwb.gov.tw/MNANew/Internet/Images/MNA-logo.gif

北軍檢署說明「陸增祥槍擊死亡」案調查結果
發稿日期:2007/10/30

    (軍聞社記者李強生台北卅日電)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今天針對「陸增祥槍擊死亡」案調查結果說明,該署於九十六年十月廿六日上午九時卅分許獲報本案後,即派軍事檢察官到場,指揮台北市憲兵隊、憲兵司令部刑鑑中心及臺北市刑大鑑識組人員,並會同死者家屬履勘現場蒐證。
     北部軍檢署指出,經傳訊證人並檢視現場監視錄影等資料,當日聽聞槍響後,在場人員均見死者趴坐於值衛室內,右手持槍,臉部朝右,右太陽穴槍擊傷。嗣經憲令部刑鑑中心及國軍法醫中心法醫、台大醫院病理部主治醫師吳木榮鑑驗死者及其相關檢體、物證後,確認現場遺留之彈殼經與死者執勤領用之手槍試射之彈殼,其撞針孔痕跡相符。
   另死者右顳部創口係極近接觸性槍傷,有火藥殘渣,右顳部骨板內凹,為子彈入口;左顳部創口為子彈離開頭部所致傷口,無火藥殘渣,左顳部骨板外翻,核符右入左出之彈道方向。又頭部內僅發現有碎骨和金屬碎片,未發現有彈頭留存;且死者右手掌心可見高速噴濺細小血點,顯示死者有握槍及開槍之事實。因認死亡原因係頭部極近接觸性貫通性槍創,造成中樞神經損傷死亡。
     北部軍檢署說,另經傳訊死者直屬長官、同僚及友人均表示,陸員平日表現正常,與人和善,依規定輪值休假,並無其他異狀。依死者信用卡帳單顯示,其信用卡使用狀況正常。
   惟死者在九十六年十月廿六日八時十七分四秒通聯紀錄與手機留存致女友簡訊內容顯示,為情所困致萌輕生之念,此後即無任何通聯紀錄,依監視錄影顯示八時廿八分十五秒許,值勤同僚因聽聞槍響前往查看,發現陸員自戕。
     北部軍檢署強調,綜上所述,陸員服役及生活狀況正常,依調查結果推定為感情因素困擾,終致執勤時舉槍自戕,並無他殺嫌疑,法醫鑑定及上開調查結果,已向陸員家屬說明,並請其所屬單位妥為處理善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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