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2高濃度之危害
CO2本身無害,在大氣中含量約為0.03%(體積濃度),當空氣中含量達3%時,人體會感到呼吸急促,當濃度達10%時,就會喪失知覺 呼吸停止而死亡。CO2為無色無臭氣體,雖非有毒氣體,但高濃度之劑量對人體細胞及組織有害,一般容許濃度為0。5%(5000ppm)請注意:依國內法規,一般場所CO2設計滅火濃度為34%(28%*1。2安全係數)。
深層火災設計滅火濃度高達60~70%,如有誤動作對人員會造成立即傷亡
案例 :
1995年12月於日本東京都豐島區曾發生CO2滅火設備誤擊發造成一人死亡案例。
XX市某地政事務所電腦總機房也發生過CO2滅火設備誤擊發事件,發生時機房內無人,所幸未有人員傷亡。
CO2滅火設備人命安全保安措施
一、音響警報裝置:手動或自動啟動後,應立即發出警報且藥劑未全部放射前不得中斷。
全區放射之音響警報裝置應採用人語發音,且應有效報知防護區域或防護對象內之所有人員。
二、全區放射延遲裝置與放射表示燈:
延遲裝置:啟動開關或拉桿開始動作,應有20~60sec延遲,以利人員避難。
防護區域出入口應有易於辨認之放射表示燈,避免人員誤入。
三、滅火藥劑排放裝置
請注意:如於密閉空間操作移動式co2滅火器,應注意通風狀況。
如弟兄們還有疑問請查閱消防與防災科技雜誌,或電洽各縣市消防局災害預防課或消防設備師士、相關專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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