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技佐 發表於 2007-2-24 16:57:44

原帖由 kobe81883 於 2007-2-24 15:15 發表




請問一下林口憲兵新訓會不會很操啊,然後在陸軍新訓時我抽到的是東吳大學那的憲兵隊;那裡的單位如何啊?去了還要在分發到哪連哪連這樣嗎??

kobe81883大大~你年假也是休到下週一嗎:titter:
歡迎你在收假前 加入這個憲兵的大家庭啦:loveliness:
∼不知道 你在新訓中心
體能測過了沒?你的各項成績怎麼樣呢?
又 入伍到現在-
軍中生活你有沒有感覺 還不太能適應的地方?
建議你可以敘述一下
(不要怕太強-嚇到學長們:titter: )
這樣 這邊的學長們-也比較好在你收假前
提供給你一些具體的建議唷!:victory:

npb_lions_18 發表於 2007-2-24 17:11:43

回覆 #1 kobe81883 的帖子

嗯,就問題上面回答你,假如你在還沒當兵前就不常運動做體能,或是日夜顛到沒有正常作息,那保證進任何的訓練中心都會不適應,都會覺得很操,因為部隊是作息正常的地方,體能也是很要求的,那假如你當兵前作息都正常,有常常運動練到體能,那我想你應該不會絕得跟不上進度,體能也不會差到那邊,應該是輕輕鬆鬆能應付。進中心或是下部隊,多看多學多問多做就對了,問了很多,往往到了真正的地點或是單位,都只能做參考,實際的了解跟學習勝過一切。兵役期間好好當兵,平安退伍,遇到瓶頸能忍耐就多忍耐,當作鍛鍊自已,以後退伍出了社會對自已會有幫助的,當然不當管教還是別悶不吭聲的,該反應就反應,連上的輔導長是你的好朋友,多多跟輔仔聊聊沒有壞處的,千萬別做少爺兵或是草莓兵唷,當作對自已負責,好好訓練自已,也對你的爸媽負責,讓他看到你成長了,可以獨當一面了。:victory:

SmokeyLT 發表於 2007-2-24 18:00:11

原帖由 s93320331 於 2007-2-24 02:50 AM 發表


這種發問魔人還滿常見的.
已經有固定模式.

發問->勸導看板規->執迷不悟被電到金光閃閃->消失在水平面
                        ->自我介紹一番               ->
                  ...

機會是有
我現在都盡量第一時間去回文
並且請學長們暫緩扣分
給一個機會讓新會員重讀版規和我的拙作.

萬一還是講不聽
一意孤行
那我也救不了任何人
不但救不了
搞不好我會第一個去扣分!mp01

skyanlove 發表於 2007-2-24 18:10:29

現在憲兵訓練中心已經是週休二日了你說會操嗎:drl:

還有人說慧敏營區已經變成渡假村了~你說會操嗎

wenrin 發表於 2007-2-24 19:04:26

昨天剛看到有即將要入伍的新兵發言,
他說他都已經把憲訓中心定位在"戰鬥營"的階級了,
他大概是以參加戰鬥營的心情來服役吧!

其實沒關係, 我倒覺得這是好事!
如果這是現在一般入伍兵的想法,
應該也算是社會的進步,
軍隊不再是人人畏懼的地方,
而是和藹可親的所在。:loveliness: :loveliness:

既是如此,就不該有人不適應而逃兵自裁的事件發生才對吧,
(沒聽過參加戰鬥營逃隊的吧!)
但,看看現在,事實又好像不是這樣...

所以,以後只要問這種類似的問題(單位在哪?操不操?),
論壇似乎可以制定一個制式答案回答才對,:loveliness: :loveliness:

呵...呵...這建議好像不錯...:titter: :titter:

發表於 2007-2-24 19:51:52

你說會不會操啊! 那告訴你你到那就是要學東西的啊!

不然叫 "學兵"叫假的喔!!

反正過一天算一天!!最重要 要學到東西!!

不然就甲飽飽等放假(台語)!!      好好享受這一段時光!!

ALTIS 發表於 2007-2-24 19:52:22

服兵役是要鍛練自己 管它操不操
重要的是要讓你從男孩變男人 並調整你的心智(態)....等才是最重要
鐵的紀律 愛的教育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加油:victory:

寧安 發表於 2007-2-24 19:56:26

原帖由 kobe81883 於 2007-2-24 15:15 發表
請問一下林口憲兵新訓會不會很操啊,然後在陸軍新訓時我抽到的是東吳大學那的憲兵隊;那裡的單位如何啊?去了還要在分發到哪連哪連這樣嗎??


【管理團隊規勸警告】
請勿問及或提及現役部隊駐地番號,或者意圖洩漏現役軍機者, 將可能觸及陸海空軍刑法(洩密罪)或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茲謹摘錄國家法律相關網站查詢如以下四個藍字連結, 敬請參考!

洩露現役軍機幾乎等於是通敵行為, 法網恢恢, 請勿以身試法, 敬請落實全民國防, 全民保防, 依據國家律法禁止於任何公開場合問及或提及現役軍機, 敬請合作, 謝謝!!



1) (按我一下詳閱全文) 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2) (按我一下詳閱全文) 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3) (按我一下詳閱全文) 國防法規

4) (按我一下詳閱全文) 陸海空軍刑法



【摘錄陸海空軍刑法】
(以上略)

第20條
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軍事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電磁紀錄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洩漏或交付前項之軍事機密於敵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因過失犯第一項前段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戰時犯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1條
洩漏或交付職務上所持有或知悉之前條第一項軍事機密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22條
刺探或收集第二十條第一項之軍事機密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戰時犯之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敵人刺探或收集第二十條第一項之軍事機密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23條
意圖刺探或收集第二十條第一項之軍事機密,未受允准而侵入軍事要塞、堡壘、港口、航空站、軍營、軍用艦船、航空器、械彈廠庫或其他軍事處所、建築物,或留滯其內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之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下略)

sbwu 發表於 2007-2-24 20:18:59

原帖由 kobe81883 於 2007/2/24 15:15 發表




請問一下林口憲兵新訓會不會很操啊,然後在陸軍新訓時我抽到的是東吳大學那的憲兵隊;那裡的單位如何啊?去了還要在分發到哪連哪連這樣嗎??

1.
放心吧!林口憲訓中心很久沒操死過人了,只要不搞跳樓啥的自裁,最多是操到斷手斷腳加上心理變態而已。
中心會嫌中心操,一下部隊會立刻覺得中心像天堂。:victory:

2. 3. 無可奉告。

陳啟志 發表於 2007-2-24 21:37:59

回覆 #1 kobe81883 的帖子

本身過來人的經驗淺談~~
真的就如同前面幾位學長所言,應該先爬文了解論壇規定後再發表言論才為恰當.像我本身註冊進入論壇後,大約一個月的時間,努力瀏覽過論壇規定及相關文章,為了就是避免觸犯版規,再來陸續回帖跟論壇弟兄建立良好關係:handshake 到時有問題發問,論壇學長定會不吝賜教:) 給你做個參考,也竭誠歡迎你的加入: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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