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有下次了
問問題問的不好...................不會有下次了..................
[ 本帖最後由 linkj 於 2007-2-16 12: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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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應該沒人會告訴你的.因為我們都不是現役軍人!而且也不想揹上洩漏軍機之罪.想知道的話去問一下你連上的幹部看看吧! 原帖由 linkj 於 2007-2-16 08:05 發表我正在關西做陸訓快結訓,我抽到國安局的憲兵....
因為知道的人不多,所以都沒辦法打聽那裡服役是怎樣的情況.
不知道有沒有學長知道的可以告訴我??
服役的情況???
你想問什麼???
其實到哪都一樣,不要太擔心....
眼睛睜亮點....多做....少說....福利自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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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弟這裡不是讓你問一些有的沒的
想知道的話
去問"草原派"的老大
看他高不高興回應你的問題mp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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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也不能說, 不知道是沒法說, 但我提醒您; 您快要處於洩露以及刺探現役軍機的邊緣了, 身為現役軍人; 尤其是即將要當憲兵的, 還這麼完全沒有保防觀念, 實在是很有加強教育的必要, 勸您; 知道的人不多... 這句話的真實意義就是... 你不需要知道太多, 最好什麼都不知道, 只要好好鍛鍊好體能, 訓練好戰技, 服從命令, 當好你的二兵, 直到平安退伍就好, 明白嗎...mp01
【管理團隊規勸提醒】
請勿問及或提及現役部隊駐地番號,或者意圖洩漏現役軍機者, 將可能觸及陸海空軍刑法(洩密罪)或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茲謹摘錄國家法律相關網站查詢如以下四個藍字連結, 敬請參考!
洩露現役軍機幾乎等於是通敵行為, 法網恢恢, 請勿以身試法, 敬請落實全民國防, 全民保防, 依據國家律法禁止於任何公開場合問及或提及現役軍機, 敬請合作, 謝謝!!
1) (按我一下詳閱全文) 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2) (按我一下詳閱全文) 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3) (按我一下詳閱全文) 國防法規
4) (按我一下詳閱全文) 陸海空軍刑法
【摘錄陸海空軍刑法】
(以上略)
第20條
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軍事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電磁紀錄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洩漏或交付前項之軍事機密於敵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因過失犯第一項前段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戰時犯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1條
洩漏或交付職務上所持有或知悉之前條第一項軍事機密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22條
刺探或收集第二十條第一項之軍事機密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戰時犯之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敵人刺探或收集第二十條第一項之軍事機密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23條
意圖刺探或收集第二十條第一項之軍事機密,未受允准而侵入軍事要塞、堡壘、港口、航空站、軍營、軍用艦船、航空器、械彈廠庫或其他軍事處所、建築物,或留滯其內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之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下略)
[ 本帖最後由 寧安 於 2007-2-16 09: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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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知道,也是不能告訴你你在緊張個什麼東西
都還沒受憲兵訓,還只是個學兵,就著麼著急:funk:
說不定...你連憲兵訓都會被退訓
現在問這種問題,不但有觸法的危險.....還有讓你當不完的兵:titter:
你到中心報到入伍時,你也會問東問西嗎,你現在感覺如何呢?
還會有恐懼感嗎?還會在(挫青屎)嗎?如果答案都沒有
你又何必緊張呢,<既來之,則安之> 盡你該盡的義務吧:xd: 哈哈~~
只能告訴你!在陽明山的一個地方啦!
好山好水好風景!花季管制的時候!用一張憲兵識別證就可以上去了喔!呵呵~~~~
算是憲兵在台北的福利吧?
回覆 #5 寧安 的帖子
對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事情那麼嚴重...我會注意一點的
其實我只是想知道一些在那邊的生活作息,例如自由時間多不多等等的...
問問題的方式不好請見諒 既來之,則安之
人是適應力很強的動物之一
只要放寬心,那邊都是服役的好地方
祝福你軍旅生涯順利、平安 放心吧!!反正去了就知道
好好享受當學兵的樂趣
相信在當學兵時你就會找到你要的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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