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55979 發表於 2006-11-6 20:52:29

原帖由 hank 於 2006-11-5 23:30 發表


憲兵不會陽奉陰違,版規放在那裡,硬是要違反.一個陳定南先生過世的新聞,你可以拿來打扁.請你好好尊重這裡的規定,別忘了你是憲兵退伍的,別玩邊緣遊戲!
謝謝長官提醒与糾正.小弟以後會注意言論.:drl:.旁邊先撐著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6-11-6 22:09:35

回覆 #10 aleckcho 的帖子

MP269C570T勸導公告:請學長遵守版規,勿涉政治或與本討論區顯不相關的政治性言論。
◆第九條(警告)

會員經管理員為前條之提醒,仍不改善者,記違紀警告一次。但管理員得先施以規勸警告。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記違紀警告一次。但管理員得先施以規勸警告,並得鎖定回覆:

一    宣揚或貶抑特定宗教信仰之言論。
二 發表色情言論。
三 發表令人心生恐懼之言論。
四 發表歧視性之言論。
五    發表人身攻擊或挑撥他人作人身攻擊、爭吵之言論。
六 發表涉及民族主義之言論。
七 發表涉及中國統一或台灣獨立之言論。
八 發表有利或不利特定候選人或政黨活動之言論。
九 發表其他與各討論區名稱顯不相關之政治性言論。

違紀警告,得併扣憲金或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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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前法務部長陳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