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欄情挑 士兵執勤抱妹
記者郭顏慧卅宜蘭報導〕海巡署岸巡一二大隊張姓士兵,遭遊客檢舉,6月中旬在宜蘭縣頭城鎮烏石港區內執勤時,竟和女友牽手、擁抱,海巡署事後獲知,認定此舉嚴重影響形象,處罰禁足5日。這名士兵已於7月底退伍。爆料民眾指出,今年6月19日,他帶著家人到烏石港遊玩,經過港區北邊防波堤時,看見2名岸巡人員倚在欄杆上,其中1名士兵竟和女友公然當眾調情,一下擁抱、一下牽手,動作十分親密,另1名士兵拿著望遠鏡張望遠處,似乎在「把風」。
遊客發現 拍照爆料
約莫過了10幾分鐘,這名遊客實在看不下去,便拿出相機將此景拍攝下來,昨天他投書媒體,希望要求海巡署嚴格督促士兵的言行舉止。
岸巡一二大隊副大隊長蔣廷瑞表示,張姓士兵屬於義務役一般兵,女友在港區內的「烏石港魚貨直銷中心」工作,當天張姓士兵執行下午2時至6時巡查任務,想不到卻被民眾發現「溜班」和女友約會。
其實,事後也有其他士兵向隊部反映這件事,因此隔天就立即做出處分,除要求張姓士兵寫悔過書,也依照「海岸總局士官兵禁閉悔過收訓標準」第4項「值勤違反紀律,致影響任務規定」,重罰「禁足5日」。據了解,張姓士兵已在7月底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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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軍紀事件再添一件!這次更扯!竟然光天化日就與來面會的女友調情起來了!真搞不懂?要作這些動作最起碼也找個陰暗角落嘛!結果這這麼大剌剌的在岸邊而且把風的人還把到被民眾拍照檢舉真是.......:L
出處:自由電子報 95/11/01
[ 本帖最後由 33332210 於 2006-11-1 09:23 編輯 ] 那是蠻浪漫的影像,但是不合勤務規定的,我想『歡喜做就要歡喜受』五天的禁假我就不以置評了,還好沒沒接吻!不然這下就麻煩了! 6月發生事情....罰禁足5日....
該員7月底退伍???那道以是有罰到還是沒罰到??? 由此可以映證...............介退官士兵..八字真的比較輕:lol:
要退伍了...要守身如玉..時刻警惕自己..否則賊星注定該敗:shy: 這讓我想到一件好笑的陳年舊事..:titter:
小學的時候,我有一個住眷村的死黨,因為考試時作弊(罩別人),所以他老爸被請到學校來:L
沒想到在辦公室,他老爸當著老師的面,一面扁他,一面罵道..俺平常怎麼交代你的!考試作弊時,千萬別被抓到!!真他奶奶的丟俺的臉!!..:xd:
現在媒體氾濫,科技發達..幹壞事時,真的很容易就被拍下來,倒楣一點兒的,就上報了:L
不像以前,軍中一堆狗屁倒灶的大小事,也是隨時充斥,只不過沒有見報曝光而已:L
在這兒就不討論軍紀或是生活與倫理的問題了..結論就是..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冥冥中,隨時可能都有人盯著你喔..mp01 什麼叫「禁足5日」啊
是不是從星期一禁到星期五
然後再來個週休二日
出去放風會女友啊
我還以為是禁閉五日哩
快退伍了
待在禁閉室裡才是保平安喔 原帖由 大盤帽 於 2006-11-1 10:51 發表
軍中一堆狗屁倒灶的大小事,也是隨時充斥,只不過沒有見報曝光而已
這點讓我想到,若要做壞事,還是以前在外島當兵好,沒有相機(管制品),沒有照相手機,
沒有任何事會傳回台灣,絕不會上報上電視,可以安心做.:xd:
只不過,在台灣的七仔也不可能出現在外島,跟誰做壞事啊???????????:T331: 原帖由 SC 於 2006-11-1 11:08 發表
...
處罰禁足5日。這名士兵已於7月底退伍。...
已退伍了,禁足有什么用?
對呀 ~~都已經退伍了!!還禁足啥呀??怎麼海巡署老在出事情??是因為管理不當??還是太鬆散啦?? 現在的兵是不是已經搞不清楚自己的任務了
當初本連接汐止收費站的時候
也有駕駛把到收費妹妹
他也不敢如此明目張膽阿
大家都知道
身穿軍服 就是代表國家
決不可亂來
尤其是小帽上有國徽
更不能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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