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S
發表於 2006-11-15 15:26:49
原帖由 noroi 於 2006-11-15 15:04 發表
我退伍的時候 帶了一整套甲種服回家~~也沒有繳回去~ 像這種應該就不能拿出來賣吧?
這個嘛......
可參考
退伍弟兄別把裝備帶回家,變賣因為有人被抓啦!
monkey78
發表於 2006-11-20 16:24:38
軍品有分很多種
最沒問題的就是服裝類或是勳章
例如學校教官身上穿的衣服.穿到要丟到舊衣回收箱
勳章則是國家送的.要丟要賣都可以
最有爭議的是公物和武器
但是經過報廢手續的公物還是可以收藏的.只是見多不怪.沒人要罷了
例如骯髒軍靴.打過的機槍彈鏈(5大簍.軍服....
還有一種好東西就是紀念品.只要是校官以上.有機會都會參觀聯勤兵工廠
嘿嘿 聯勤會送不一樣的好東西喔送什麼?合法到不行但是又很扯